通知公告
开展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
发布日期:2018-10-25
根据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(中办发〔2010〕32号)、《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(北医﹝2013﹞部字88 号)和医学部组织部的委托,医学部于2018年10月25日派出审计组,开展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
在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按如下方式联系:
联系电话:010-82805558
电子邮件:wj@bjmu.edu.cn